共同科目合格成績保留原則
共同科目合格成績保留原則:
依據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網站http://webline.sfi.org.tw/ethics/retention.asp說明:
95年8月1日後參加「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之應考人於測驗日起五年內報考十三種金融從業人員測驗,該科可不必重覆應試,超過測驗日五年,如欲再報名任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時,則需重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