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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放榜、複查、合格證書發放
文章日期:2013-02-06
一、放榜日期:於該次測驗結束後之第五個工作日公佈於本會網站,
以入場證上登載日期為準。
二、成績放榜後五個工作天內,對成績有疑慮者請透過報名之產險公
司、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
業同業公會向本會申請成績複查。
三、複查不需任何費用。
四、複查時間截止後方印製合格證書。印畢後由各報名之產險公司、
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
業公會承辦窗口領回發放。
五、本會不直接對考生寄發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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