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所屬公司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懲處登錄之參考標準暨保險業務員涉有犯罪嫌疑裁量移送參考表」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9.7金管保壽字第10602545231號函示,對所屬業務員為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登錄處分者,應以業務員有不當招攬行為或業務員利用其職務身分從事不當行為者為限。
行政院金管會99.4.7金管保理字第09902547881號函
金管會102.9.17金管保壽字第10202105881號函修正
配合金管會105.4.6金管保壽字第10502540561號令修正
配合金管會108.3.18金管保壽字第10804542211號令修正
金管會108.9.2金管保壽字第1080430779號函准予備查
金管會109.8.19金管保壽字第1090423389號函修正後同意備查
配合金管會110.1.8金管保壽字第10904951841號令修正
金管會110.7.14金管保壽字第11001403291號函同意備查
金管會113.5.21金管保壽字第1130138474號函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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